- 文章正文
- 读者评论(0)
若财产公开,官员“裸”成啥样都行
来源: 新浪 作者: 春城时评 2012-02-22 16:32吴龙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根据对北京、四川、浙江等23个省市的部分公职人员和公众 进行的调查,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相对较高,有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而公众认同的比例为34.2%。此外,级别越高的公 职人员对“裸官”越宽容。(《京华时报》2月21日)
总体来说,蓝皮书关于“裸官”这部分的调查研究,并没有给我们提供太多有价值的信息。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高于普通公众,这一点不用想就知道。没有 哪一把刀能削自己的柄,作为准“裸官”群体,对“裸官”现象当然不会像普通公民那样敏感。至于级别越高的公职人员对“裸官”更宽容,那就更容易理解了,毕 竟“裸官”还是需要一定门槛的,不是谁想“裸”就能“裸”的,级别越高,“裸”的可能性就越大。其实我比较困惑的一点是,在“裸官”已成腐败代名词的当 下,公众对“裸官”的认同度有这么高吗?
当然,这一组数据延伸出来的一些信息,还是值得细细品味的。不妨一分为二地看,一方面,无论是普通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均不超过四成,以 社会主流价值观而论,人们对“裸官”持一种基本否定的态度。这充分说明,“裸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广泛存在,而且性质相当恶劣,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颇 大,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但另一方面,高达三成多的认同度,说明“裸官”仍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与合理性,对于“裸官”仍存在较大的争议空间。这将在很大程 度上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裸官”到底该怎么治理,以及治理到何种程度,仍将是一个必须首先讨论的议题。
蓝皮书指出,“裸官”对国家利益具有潜在危害,一些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其配偶和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将影响政府部门的决策。这其实是相当 含蓄的说法,“裸官”经常成为舆论热词,并被民众所高度关注,最直接的原因在于“裸官”免去了一些官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降低了职务犯罪的风险成本,事实 上已经成为官员贪污腐败的重要推动力和触发点。但是必须认识到的是,“裸官”之所以从个别现象演变为如今的一种普遍现象,在“裸官”问题的治理上之所以阻 力重重,很重要的一点是,“裸官”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裸官”并没有原罪。
首先必须厘清这样一个概念,真正意义上的“裸官”只是一个中性词,意指那些家人都在国外而本人在国内任职的官员,但我们现在所说的“裸官”则是加了引号 的,因而具有了另一层意思,即家人都在国外而本人也随时准备脚底抹油一溜了之的官员。这一说法虽不无形象传神之处,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这多少有点有 罪推定的嫌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判断,那些家人都在国外的官员到底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如果看待“裸官”一律戴有色眼镜,这似乎也是对官员合法权 利的一种侵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虽然我们已经意识到“裸官”的危害性,并且一些地方也开始着手治理,但一直苦于无治根良策,或者进度缓慢,或者收效甚 微。
对“裸官”进行治理,只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态度,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要知道,我们真正要治的并非“裸官”本身,而是官员因“裸”而引发的国家 资产流失和贪腐行为,以及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从源头上治理官员因“裸”而腐或才因腐而“裸”,还得从建立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入手。将配偶子女移 居海外,需要不菲的费用,这是目前绝大多数官员以合法收入所无力承担的,所以监管“裸官”的实质是监督官员的财产状况。将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如果确实有这 样的经济实力,那么官员想怎么“裸”就怎么“裸”,想“裸”成啥样就“裸”成啥样,根本就无须向谁备案,任何人也无权质疑。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有这 样一个现成的、简单的、有效的制度不用,非得整那些没用的、复杂的、吃力不讨好的制度呢?这是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曾真真]
- 住建部官员首次表态地方不得擅自调整放松 (14日)
- 住建部就公租房户型等公开征求意见 (14日)
- 一个国企腐败官员的收入抵多少个工人? (17日)
- 毛建国:“女儿吃空饷”官员免职了之? (17日)
- 我国去年经济审计2.6万官员 查出34亿违规资金 (09日)
- 全国共查处2349名多占住房和买卖保障房官员 (27日)
- 官员履历打假,网民能捡出了几粒“沙子” (26日)
- 澳门副局级以上官员财产将公开 (20日)
已有0条评论,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