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讯博览 > 推荐博文 > 正文

房地产税改革核心在于公平公正的税制

来源: 网易博客  2015-12-10 16:12

据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

据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 法。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 重要补充。看到这则报道,市场还以为很新鲜的,房地产税征收已经开始立法了。但是,这应该是旧闻之旧闻,房地产税改革,已经谈了十几年了,到目前为止还只 是纳入五年立法规划,至于这个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什么时候出台肯定是猴年马月了。

根据报道,新闻的两大焦点是今后房地产税征收是作为地方税务局征收,全部税收收入归地方,这将成为地方税源的主要补充。其实,关于这点,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房地产税本身就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不仅仅是地方税源的补充。比如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80%财政收入来源就是房地产税。台湾的情况也是如此。

比如,以台北市为例,2012 年台北市地方税实征621.9 亿,地价税贡献206.7 亿,约占三分之一,为首要税源;土地增值税164 亿次之;房屋税118.6 亿;三税合计占地方税收收入的78.8%。可以说,房地产税收是台湾名副其实的地方税主体税种。但是,在中国,2014年全国财政决算显示,房产税收入共计1851.64亿元,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55%,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12%;城镇土地使用税1992.62亿元,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1.67%,占地方全部税收收入的3.37%。如果当前中国的房地产税收结构不彻底改变,地方政府岂能不依赖土地财政? 所以,房地产税改革,如果在立法上这样目标没有明确清楚,那么今后制定出的房地产税法律要达到相应效果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还有,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什么?根据媒体报道,就是要把间接税种改变变直接税种。就是要把房地产税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来。主要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如果是这样,简单的问题就会变得十分复杂。

一是本来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最主体部分,它征税的目的就是如何通过这种税收制度来要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关系,来对部分居民及企业在流通税及所得税漏洞进入修补,再就是以此来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

可 以说,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如何混乱,投机炒作会如此严重,最大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这种税收制度一则没有把住房的投资 投机与住房的消费区分开,而是混为一谈,从而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成了一个以投机投机为主导市场,成了少数赚钱的工具,并以此来让各地的房价不断地推高,让 不少地方的房地产泡沫吹得巨大。而这样的一种房地产税收制度对绝大多数居民来说是最不公平的。

二 则当前的住房税收制度早就成了少数人掠夺绝大多数人的工具,比如对一般的中国居民来说,平时所赚的一点点工资收入都得交不少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但住房投机 投资者在住房交易过程中,有时获利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所交纳的住房交易所得税都少得可怜。这是鼓励中国居民极力参与房地产炒作的根源所在,也是 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根源。

三 则如果房地产税只是对部分人住房征税,其他人都是免税,看起来是公平,但却是把问题复杂化。这样不仅要界定其征收房地产税范围比较困难,也可能成为地方税 务机关寻租设租的工具。更为重要的房地产税税收过低,征收范围过小,那么房地产税的征收量一定会很小。如果这样要达到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税收来源 根本就不可能,从而使得地方政府更是没有动机征收房地产税。地方政府很难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所 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并非是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也不是要不要给房地产税立法,最为重要的是要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房地产税,这部房地产税制定后要达到什么 样的目的,方向在哪里。如果房地产税的立法不能够制定一部公平公正的房地产税,不能够制定一部真正让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完全转变的房地产税,那么这种房地 产税立法的意义不会太大。就目前所透露出的内容来看,今后所制定出来的房地产税要达到这些目的并非易事。

因 为,如此重要的一部经济法律,本来早就该制定出台了,但是政府及立法部门一拖再拖,这也意味着政府及立法部门根本就没有意愿出台这样一部法律。其次,这样 一部对国民利益影响如此重大的法律,并非是对谁征税或对谁免税那样简单,而是做到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公平公正。而要做到公正公平,这部法律就得通过社会公 共决策方式来获得及完成,而不是少数人指手划脚,甚至于部门立法。如果房地产税的立法不能够通过社会公共决策的方式来获得,这样法律要达到平衡整个社会的 利益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当前的房地产税的立法在这个方面最为重要了。

[责任编辑:邹文娟]

网友评论:

已有0条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